蘅酒

好好爱一遭人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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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[11/13]有关同居(下)

  

  金凌原本还想着,同居在一起后,会不会有需要磨合的地方,生活习惯方面会不会有冲突……结果真的住到一起后,他才发现,什么都是多余担心了。

  

  倒不是说两个人天生有多默契,而是竹马那么多年,了解彼此的程度恐怕不比父母低。不需要刻意言语,只一个眼神,一个神色变化,就能知道在想什么。因为喜欢着彼此,所以做事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让对方舒服一些,哪怕自己退让一些也不要紧。

  

  所以说爱情这回事啊,就算紧闭嘴唇,深埋心底,在某些时候也是掩饰不住的,生活上的细枝末节,言语上的小心翼翼,都会出卖少年一颗躁动不安又热忱干净的心。

  

  两个人同居已经一个礼拜了,这一个礼拜下来,金凌最大的感受就是,如果再这么下去,他就要被蓝思追宠废了。

  

  真的,半点,都不夸张。

  

  金凌有喜欢赖床的习惯,之前在家的时候从来不定闹钟,要么是江厌离敲门喊他,要么是蓝思追打电话充当人工闹钟来喊,总之就是不会自己乖乖定时起来。

  

  这次和蓝思追住在一个屋檐下了,早上蓝思追会提前起床,洗漱好之后做早餐,然后再来喊他。知道小少爷有起床气,所以蓝思追喊人的方式也很温柔,拧好热毛巾敷在小少爷的眼睛上,热热润润的水汽浸透眼睛,也慢慢唤醒沉睡的大脑。

  

  基本上金凌洗漱完后早餐都是摆在桌上的,蓝思追有晨跑的习惯,有时候会晨跑完带早餐回来,有时候是自己买好食材在家里做,而且做出来的早餐,味道不比江厌离差。

  

  最让金凌觉得匪夷所思的是,明明蓝家人看着一个个那么雅正清贵,怎么一个个都做的一手好菜,并且把烟火味儿这么重的活儿,都做出行云流水的美感,单单是看着蓝思追做饭,金凌都觉得是赏心悦目的。

  

  唔,不排除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可能。

  

  按照蓝思追这个养生派的老干部作息习惯,早饭一般是清淡养胃的,营养又管饱,还能一周不重样。金凌往餐桌前一坐,一边整理校服外套一边瞄桌子上的早餐,温热的食物香气飘入鼻子,让他下意识咽了咽口水。

  

  浅黄色和天蓝色的两个陶瓷马克杯并排摆在餐桌上,圆滚滚的猫咪和白乎乎的兔子各自印在杯子上,一看便是情侣款,金凌一眼扫过去,不自觉弯起唇角。

  

  蓝思追从厨房里端出刚刚榨好的豆浆,袖子挽起一般,露出线条流畅的手臂,少年肤色偏白,却不是阴柔女气的白,似上好的玉石,冷白莹润,似有冷感。

  

  滤过豆渣的豆浆盛在杯子里倒,乳白色的豆浆飘出淡淡的香味,入口后鲜甜的豆香溢满唇齿,暖融融的豆浆入胃,让少年满足的眯眼,还下意识舔了舔唇边的豆汁,只差舒服的喵喵叫了。

  

  蓝思追没忍住,伸手轻轻揉了揉少年绒软细腻的发丝,在金凌瞪过来之前,把一笼蒸饺递过去,清俊的眉眼含着温润的笑,眼底漾开浅浅的柔色。

  

  “我今日换了肉馅的饺子,阿凌不是不喜欢素菜?不如试试?”

  

  食物暖热的鲜香飘进鼻子里,让金凌不争气的咽了咽口水,毕竟吃人嘴短,他也不好去瞪蓝思追了,又不甘心这么带过,憋得白净的面颊都发红了,最后红着脸哼哼唧唧的,半抱怨半撒娇:“阿愿!不许摸我的头了!”

  

  少年怀着一些暗戳戳的不为人知的小心思,其实金凌在同辈中不算矮,只是和蓝思追比起来仍旧矮了大半个头,这让金凌不服气,一直想长高一点,省的总要仰头看自己的男朋友。

  

  一眼戳穿了小男友的心思,蓝思追慢条斯理的把卷上去的袖子放下,抚平叠出的褶皱,依旧是温润无害的模样,细长的眼尾带出浅浅的笑弧,嗓音放得柔和,说出的话却撩人的紧。

  

  “阿凌现在这样就很好了,再高一点…”他在少年疑惑的目光中弯了弯眼眉,夹了一筷子蒸饺送到金凌嘴边,清润的声音压着笑意,“我就不好亲了。”

  

  少年原本就微红的面颊因为这句措不及防的话变得通红,眉间一点朱砂痣愈发昳丽。金凌捂着温度急剧升腾的面颊,水润剔透的眼眸毫无威慑力的剜了蓝思追一眼,含着几分羞恼的意味,“蓝愿你能不能让我好好吃个早饭?”

  

  动不动就撩……什么毛病?净和魏无羡学一些不好的!

  

  蓝思追低低笑了笑,大抵是因为心情愉悦,所以总想逗一逗面前的猫儿,家养的某只金小猫咪炸毛之前,捏一捏他粉嫩嫩的肉垫,给猫崽子顺毛。

  

  “好,阿凌不气了,晚上回家我给你熬汤。”

  

  想生气又舍不得的金凌郁闷的咬着蒸饺,一边瞪着一脸怡然含笑的蓝思追,结果被他看得又要有脸红的趋势,最后只好低着头,顶着红通通的耳朵,默不作声吃完了早饭。

  

  _

  

  放学的时间点,蓝思追所在的实验班突然接到通知要加课,金凌下课后收到了自家小竹马的短信,让他先回家。

  

  金凌倒也没有推脱,索性先回去,因为江厌离刚刚打了电话说要来送汤,还是他最爱喝的莲藕排骨汤。

  

  江厌离是十分尊重儿子的,并没有拿公寓的钥匙,每次来之前都会提前一个小时通知好。金凌回家后先洗了个澡,把家里稍微收拾了一下,金小少爷虽然被竹马养的娇气,但也不是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。

  

  江厌离按点到,门打开之后还没有站稳就被一只猫崽子扑了个满怀,明明是比她高了一个头的少年了,还是像小时候那样,黏着她撒娇,连语气都是侬软带糯的,全然不见平时的傲娇。

  

  “妈妈,我好想你!”

  

  江厌离好脾气的拍了拍金凌的肩膀,示意撒娇的奶猫崽子撒手,温婉的眉眼含着柔柔的笑,语气亦是一贯的温温柔柔。

  

  “阿凌多大了?还撒娇?”

  

  金凌抓了抓因为吹过而变得格外蓬松柔软的发丝,这下到有些微窘,不过仍旧是理直气壮的,哼哼唧唧的反驳:“为什么爸爸可以对你撒娇?我不可以?我还是你儿子呢,妈妈你不能老是偏心他啊。”

  

  江厌离被这套胡说八道的说辞弄得哭笑不得,伸手帮金凌顺了顺被他揉得乱七八糟的头发,轻轻点了点他的额头,“又在乱说,阿凌真是一点没有长大。”

  

  语气里的宠爱和纵容却一览无遗。

  

  作为被宠大的孩子,金凌的性子虽说是骄傲又傲娇的,有点娇气,有点任性,但是小少爷的本性却是最好不过的,他虽倨傲却有礼,随性却极为懂得拿捏分寸,他有一套自己的处事原则和方法,而在他成长的过程中,江厌离对他的影响其实很大。

  

  这个母亲潜移默化的影响,对金凌还是有不一样的意义的。

  

  金凌平时虽然动不动就怼人,但是江厌离的话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怼的,少年露出一个难得的乖巧笑容,低着头乖乖喝排骨汤,久违的美味佳肴让他愉快的眯起眼。

  

  江厌离把保温桶重新合上,一边把给儿子准备的小菜放进冰箱,细声细语的叮嘱:“汤别喝完了还有一半是给思追的,这些菜记得在两天内吃完,不然就不新鲜了,周末带思追回来一趟,你和他住肯定是他照顾你多一些,我给你们做好吃的。”

  

  江厌离并没有待多久就离开,金凌喝完汤收拾好碗筷,给自家小竹马热好饭菜,微波炉“叮”的一声响起的时候,大门也传来开锁的声音。

  

  是蓝思追回来了。

  

  金凌踩着毛绒绒的拖鞋跑到玄关处,手里还抱着没有来得及放得,刚刚洗干净的车厘子,一见到人就下意识的露出笑容,拈起一颗泛着水光的红透车厘子塞到蓝思追嘴里。

  

  “好不好吃啊?甜不甜?”

  

  软嫩的果肉嚼碎,溢出清甜的汁液,蓝思追不假思索的点点头,看着面前捧着玻璃碗笑吟吟的看着他的少年,软绒的家居服衬得他格外柔软乖顺,没有以往的盛气凌人。

  

  从厨房里飘出的排骨汤的鲜香溢满整个公寓,空气里浮动着暖洋洋的东西,足矣让人暖到骨子里,不自觉的全身心就放松下来。

  

  金凌一边给他盛汤一边念念叨叨:“这可是我妈做好就送过来的,可鲜了,一定要趁热喝,还有几样你喜欢吃的菜,保证不比你做的差。”

  

  暖融融热乎乎的莲藕排骨汤入胃,整个身体都暖起来,似乎连带着身体里的疲倦都消散了几分,特别是,面前还坐着心爱的人,陪着自己一起吃饭。

  

  一个家,两个人,这样就很好了。

  

  TBC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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